银川出台实施方案 建立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

近日,《银川市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》出台,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,建立健全“育小、登高、升规、晋位”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,实施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—高新技术企业—创新型标杆企业—科技领军企业”科技型企业和“雏鹰企业—瞪羚企业—独角兽企业”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,推动全市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。到2027年,科技型企业、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总数分别达到2800家、200家以上。

在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方面,积极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,对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,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支持。到2027年,国家(自治区)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力争达到2450家以上。

积极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对首次认定的按照自治区奖励额度给予1:1配套。对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择优给予项目支持。到2027年,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力争达到350家以上。

积极培育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,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,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。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,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。到2027年,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、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总数力争分别达到65家、3家以上。

积极培育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(雏鹰、瞪羚、独角兽)企业,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雏鹰企业,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补资金。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瞪羚企业,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。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独角兽企业,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。到2027年,自治区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总数力争分别达到170家、50家、1家以上。

在实施创新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方面,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按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的2%给予奖补,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,同时对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,根据增长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梯度补助。

支持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载体,对创新型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、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补助。

支持创新型企业引育高端人才,对创新型企业科技人才认定为市级领军人才的,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费支持;对认定为市级创新团队的,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支持。

优化创新型企业发展环境,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;加大“银川新星”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支持力度,给予企业单笔不超过200万元,总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。

据悉,此次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,将积极统筹市直相关部门、县(市、区)、园区,压实各方责任,强化信息互通,形成工作联动和合力,协同推进企业培育各项政策落实。统筹运用专项资金奖补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后补助、科技项目支持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、科技金融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阶段、各类型企业资金支持。加强企业梯次培育政策、认定结果等宣传,激励更多企业投身科技创新,营造科技引领、示范带动、争创一流的创新发展氛围。